業界資訊
做下面這些事情,你會被開“罰單”
這些人因為干這些事都收到反恐罰單:
1、不配合地鐵安檢收個人“反恐罰單”
乘地鐵、飛機、長途汽車這些代步工具,進站前須接受安檢,但還有少部分人則是能不檢就不檢甚至強行“闖關”。如今,你已經違反了《反恐法》。
浙江臺州一老漢因拒不配合安檢人員檢查,試圖從安檢門旁繞過去,直接從安檢機上拿大包行李。車站安保人員上前制止,雙方在安檢門前起了爭執,工作人員向派出所報案。
根據《反恐法》規定,老漢受到了罰款1800元的行政處罰,成了浙江省內《反恐法》開出個人罰單的案例。
2、觀看恐怖視頻被拘留15日
濟南市長清區市民王某多次非法登錄境外網站,觀看并下載割頭、ISIS打仗場面等涉暴恐音視頻。王某稱,看電視新聞對ISIS恐怖事件的報道,對暴恐音視頻產生好奇心理,為個人尋求刺激、緩解壓力,5次訪問境外涉恐網站,觀看暴恐音視頻4部。 結果,他因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、極端主義物品,濟南市公安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。
3、發朋友圈“暴恐分子襲擊深圳”被拘留
還有一種情況是,如果你在微信朋友圈或微博等平臺上編造、傳播虛假恐怖事件信息,傳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動的實施細節,也有被開“反恐罰單”的風險!
深圳龍崗警方發現有網民傳播“深圳發生恐怖襲擊,砍死11人”的信息,遂展開調查。經查,陳某(女,40歲)將道聽途說的信息編撰后在微信群中發布,構成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。結果,陳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二日。
4、大巴不查驗客戶身份接罰單
長途客運、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、服務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、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,在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情況下也有可能收到“反恐罰單”。
處罰:由主管部門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,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萬元以下罰款。
5、賓館、旅館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接罰單
根據《反恐怖主義法》第八十六條規定:住宿業務經營者、服務提供者,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,或者對身份不明、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,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,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。